2024年11月14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据统计,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222万人,同比增加43万人。
同学们即将离开熟悉的校园走向属于自己的就业岗位,然而在求职过程中,要增强风险防范、信息安全和依法维权等意识,防止跌入各类求职陷阱。
为了保护同学们的切身利益和自身安全,“融青年”特别为大家准备了一份就业安全指南,帮助大家更安全地择业、就业。
一些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者冒用、伪造相关资质的“黑中介”,非法从事职业介绍、工作招聘等中介服务活动,大多无法提供真实、合法的“靠谱”工作机会,常打着介绍工作的幌子,以“轻松拿高薪”“升职加薪快”等为诱饵,使用各种手段骗取毕业生钱财。
【防范提示】
选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求职时,要查看其是否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核实中介机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职业介绍业务,不要轻信口头承诺,要在确认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签订正式服务协议。毕业生尽可能通过国家、学校就业平台求职。
一些不法分子对职位许以高薪并承诺工作轻松,常以押金、保证金、办证费、服装费、资料费等名目收费,之后再以各种苛刻的要求迫使毕业生自动放弃求职或离岗,已交纳的费用借故不退还毕业生。个别机构宣称与世界500强、大型国有企业等知名公司合作,具有内部推荐权,毕业生只要交纳一定费用,就可以通过特定途径顺利获得优质offer,但这些宣称“内推” “保offer”的承诺往往难以兑现。有的不法分子与不良网贷平台勾结,“挖出”购车贷、美容贷、培训贷等新型招聘陷阱,蒙骗毕业不久、初入职场、找工作心切的毕业生。
【防范提示】
毕业生对有应聘意向的企业,最好事先通过第三方平台等渠道核查其相关资质,如企业在求职过程中以各种理由要求租用、购买各类工作设备或交钱、贷款才能够安排岗位的应果断拒绝,以免上当受骗。收费“内推”“保offer”等多属虚假宣传,涉嫌违法违规,毕业生千万不可抱着“走捷径”“靠关系”等心态轻信骗子的话术。
不法分子通常会在一些知名网站、论坛、各类网络服务台上发布事先编火造好的招工信息,以“高季薪急聘”“学历不限”等字眼博取关注。毕业生一旦点击进入链接后,便会被要求通过加QQ、微信等方式进一步“单聊”或“详谈”逐步暴露更多个人信息并被诱导下载刷单App。毕业生一旦落入陷阱,最初几次刷单会轻松赚得几百元,随后为获得更高比例佣金而垫付更多金额,直到自己相当数额的资金转入了不法分子指定账户,就会被对方迅速拉黑。
【防范提示】
毕业生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擦亮识别骗局的“慧眼”掌握防范陷阱的“招数”,遇到“活少钱多”“轻松钱来”“躺平赚钱”等“听上去很美”的招聘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多查多问多防备,避免“踩雷”“掉坑”,谨防不法分子以招聘为名实施诈骗等违法违规活动。
一些不法分子以招聘的名义打着“高薪兼职”“点击返现”等幌子进行电信网络诈骗,诱导应聘者办理银行卡、手机卡或注册APP账户。这些银行卡、手机卡或支付账户会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洗钱等违法活动,一旦相关信息涉案会直接牵连到持有人,带来个人征信受损或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风险。
【防范提示】
毕业生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在求职特别是通过网络方式求职时,要认真阅读有关告知事项,谨慎使用授权,遇到“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要保持警惕,保护好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支付账户等敏感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非法收集、使用,造成财产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
不法单位借保管或经办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等业务名义,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等个人证件原件。
【防范提示】
不要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如有需要,仅向有关人员出示即可。需要提供证件复印或者影印件的,要在合适位置注明具体用途。
合同达成用工意向后,有的用人单位以种种借口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没有给劳动者一份合同文本留存,有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缺少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具体信息。如出现上述情况,毕业生到岗工作后合法权益缺少保障。
【防范提示】
入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并认真签订劳动合同,尤其要核实清楚涉及个人权益的重点条款,这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对于非全日制工作,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应注意留存当初做出约定时的有关证据。
有的用人单位超过法定上限约定长时间试用期试用期合同或者重复约定试用期。有的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还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大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约定较低的工资,等试用期结束后,便以各种理由解聘,“假试用,真使用
【防范提示】
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约定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试用期有不同的时限限制,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间,应正常缴纳社保,工资水平不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增加对毕业生的吸引力,往往故意夸大单位规模、业绩、发展前景、工资和福利等。有的用人单位玩文字游戏,对招聘高薪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处理,将销售员、业务员等职位美化成经理、总监等有诱惑力的名称。
【防范提示】
毕业生可通过企业官网、媒体报道、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等查询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仔细甄别各类招聘信息,不要盲目轻信。求职时要详细询问岗位信息、工作内容,不能只看表面,避免入职后发现实际工作与预期有出入。同时,可以多种途径了解公司背景,对长时间大量招聘、离职率高的,要提高警惕。
有的传销组织在招聘平台发布招聘信息,以“勤工俭学”“招聘兼职高额回报传销等为诱饵,鼓吹团队精神、家庭温暖以及财富几何倍增来诱骗和控制大学生加入,要求其缴纳费用或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或以面试或到单位实习为由,将毕业生骗至外地,没收证件,限制自由,强迫、诱骗毕业生加入非法传销组织。
【防范提示】
毕业生要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外出面试时,要提前将面试行程、面试地点告知家长、老师、同学等,对于有疑惑的面试信息要主动询问老师。
有的培训机构将并无任何法律效力与含金量的机构培训证书,包装为受到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有的培训机构以新职业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名义随意举办培训、评价、发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
【防范提示】
毕业生要打破“唯证书论”的盲目“崇拜”,关注所应聘企业的招聘需求,针对性打造自身的就业核心胜任力。与此同时,在注重专业能力之外,应更多寻求行业经验的积累和应用能力的提升。就业安全要重视“要查》“要看”记心间毕业生要通过例如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学校就业创业信息网等正规网站了解招聘信息,收集招聘信息时做到三查”“三看”牢牢树立就业安全意识。
“三查” 有哪些?
毕业生要通过例如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学校就业创业信息网等正规网站了解招聘信息,收集招聘信息时做到“三查”“三看”牢牢树立就业安全意识。
01 查企业名字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系统"查询,查不到考虑两种情况,一是非法企业,二是可能是新公司,需要进一步甄别。
02 查企业网站
登录要查询的网站,在网页最下方找到 ICP 备案号,进入工信部 ICP 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进行查询公司是否已经经过正规备案。
03 查企业的一些关键词
登录"天眼查"或"企查查",输入企业名称等关键词。
求职陷阱层出不穷
同学们只有真正树立防范意识
在求职就业上擦亮双眼
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才能使自己的生命和财产
免受侵害与损失
来源:融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