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就业榜样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4 09:59 浏览次数: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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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展现我校学子在职业发展中的卓越风采,引领更多学生积极就业、勇于实践,尽早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现面向全校应往届毕业生开展就业榜样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毕业10年内校友(2015届及以后)。

         二、征集条件

热爱祖国,思想品德端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到过任何处分;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在工作中积极上进,对在校学生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毕业生典型。

1、就业创业典型:已签约企业就业,在求职过程中表现优异或在岗位中快速成长的典型案例;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或社会影响力的创业者;

2、基层就业典型:参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或投身乡村振兴、边疆建设,扎根一线、服务社会的优秀代表;

3、应征入伍典型: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表现突出的毕业生;

4、其他领域典型:在新就业形态、社会公益等领域有突出表现者,升学或留学的优秀毕业生。

三、内容要求

1、个人事迹主要内容不超过1000字,包含以下几点:

(1)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学院、专业、毕业去向(单位/项目名称)、岗位/职务及亮点;  

(2)所获荣誉:可按照荣誉等级从高到低或按照时间顺序罗列;

(3)成长经历:重点描述职业规划和初入职场的心路历程、岗位成长经历和业绩等;

(4)给学弟学妹的寄语:成长感悟、经验建议等,内容真实、生动。

2、佐证材料:如工作场景(2-3张,清晰原图,标注说明)、获奖证书、录用通知、媒体报道(扫描件或截图)等; 

3、照片:个人蓝底一寸照1张、工作照或个人生活照2张(正脸,背景简洁,高清、不小于1MB)。

四、遴选表彰

由招生就业处组织评审小组对各系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评议,择优遴选并对评定的就业榜样颁发荣誉证书。

五、宣传方式

优秀人物事迹将由招生就业处整理后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就业网等平台宣传推广,并优先推荐参与省级、国家级就业典型评选。

六、工作要求

        1、各系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健全就业育人推进机制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深入挖掘,积极发动优秀毕业生申报,推荐表现突出、有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代表。

        2、各系要加强宣传推广,以此次征集活动为契机,大力挖掘我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扎根基层、升学深造、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优秀事迹,原则上每个专业推荐就业榜样不少于1名

        3、各系要将推荐的案例进行认真整理,于6月19日前将附件1《毕业生就业榜样推荐汇总表》电子版、PDF版(加盖系章)和附件2个人事迹、佐证材料、个人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招生就业处邮箱(hnjyzd@126.com),邮件主题“系名称+毕业生就业榜样推荐材料”。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丁灵   

电话:0591-87429189

 

 

                招生就业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