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展现我校学子在职业发展中的卓越风采,引领更多学生积极就业、勇于实践,尽早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现面向全校应往届毕业生开展就业榜样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毕业10年内校友(2015届及以后)。
二、征集条件
热爱祖国,思想品德端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到过任何处分;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在工作中积极上进,对在校学生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毕业生典型。
1、就业创业典型:已签约企业就业,在求职过程中表现优异或在岗位中快速成长的典型案例;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或社会影响力的创业者;
2、基层就业典型:参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或投身乡村振兴、边疆建设,扎根一线、服务社会的优秀代表;
3、应征入伍典型: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表现突出的毕业生;
4、其他领域典型:在新就业形态、社会公益等领域有突出表现者,升学或留学的优秀毕业生。
三、内容要求
1、个人事迹主要内容不超过1000字,包含以下几点:
(1)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学院、专业、毕业去向(单位/项目名称)、岗位/职务及亮点;
(2)所获荣誉:可按照荣誉等级从高到低或按照时间顺序罗列;
(3)成长经历:重点描述职业规划和初入职场的心路历程、岗位成长经历和业绩等;
(4)给学弟学妹的寄语:成长感悟、经验建议等,内容真实、生动。
2、佐证材料:如工作场景(2-3张,清晰原图,标注说明)、获奖证书、录用通知、媒体报道(扫描件或截图)等;
3、照片:个人蓝底一寸照1张、工作照或个人生活照2张(正脸,背景简洁,高清、不小于1MB)。
四、遴选表彰
由招生就业处组织评审小组对各系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评议,择优遴选并对评定的就业榜样颁发荣誉证书。
五、宣传方式
优秀人物事迹将由招生就业处整理后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就业网等平台宣传推广,并优先推荐参与省级、国家级就业典型评选。
六、工作要求
1、各系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健全就业育人推进机制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深入挖掘,积极发动优秀毕业生申报,推荐表现突出、有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代表。
2、各系要加强宣传推广,以此次征集活动为契机,大力挖掘我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扎根基层、升学深造、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优秀事迹,原则上每个专业推荐就业榜样不少于1名。
3、各系要将推荐的案例进行认真整理,于6月19日前将附件1《毕业生就业榜样推荐汇总表》电子版、PDF版(加盖系章)和附件2个人事迹、佐证材料、个人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招生就业处邮箱(hnjyzd@126.com),邮件主题“系名称+毕业生就业榜样推荐材料”。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丁灵
电话:0591-87429189
招生就业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