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2025届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5 15:04 浏览次数:317
分享到:

各系:

根据教育部司局函件《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为确保我校2025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我校于即日起至7月18日开展2025届毕业生就业数据自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时间、方式

1、各系自查(即日起至7月12日)。各系组织自查工作组对所有2025届毕业生就业材料和数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在7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附件1)、毕业生去向自查记录表(附件3、附件4 )PDF版发送至招就处邮箱hnjyzd@126.com。各系自查报告需由各系党政负责人共同签字加盖系章。

2、招生就业处核查(7月14日-18日)。7月15日,招生就业处将抽调各系就业联络员组成核查工作组,对就业数据及签约材料进行核查,并于7月18日前结合核查反馈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二、自查内容

1、毕业生就业信息佐证材料。以专业、班级为单位辅导员认真审核每个毕业生的就业材料,每个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应与上报至就业管理系统中的就业数据保持一致。自查是否规范开展就业去向登记和去向监测工作,是否存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就业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情况。

2、毕业生去向确认情况、去向信息有误毕业生更新去向情况,对确认时反馈“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的去向信息核实处理情况。

3、疑似虚假就业数据的核实处理情况;对灵活就业率、自由职业率和自主创业率过高,其他录用形式占比过高,疑似小企业扎堆就业,学生联系电话与就业单位联系电话相同、单位核验存在问题等异常数据的核实处理情况。(附件2 《就业数据异常汇总表》)

4、对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以及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部级及各地举报电话和邮箱等途径反映的举报问题线索的核实处理情况。

5、是否存在违反“四不准”三不得”规定情况。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就业数据专项核查工作,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三不得”要求,准确把握就业统计指标和新要求,严格审核就业材料,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对存在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弄虚做假等问题的单位,经省级专项核查属实的,教育厅将视情节轻重追究高校相关负责同志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全省通报。

2、对核查发现有问题的数据及时纠正。对于毕业去向有变动的,就业数据要及时更新,就业材料要及时替换。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特别是灵活就业、疑似扎堆就业的数据,对不够完善的就业佐证材料及时补充,做到边查边改。

3、提醒毕业生如8月底前去向信息发生变化,要及时在登记系统里更新并确认;相关辅导员要及时更新高校毕业生就业系统数据。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5年7月5日